无上密的十四条共同根本戒
堪布索达吉 译并讲授
密乘分六种上师:⑴许多众生之导师,自己也得过少许法恩者为共同上师。⑵传授出家戒之师为引入法门的上师。⑶灌顶上师。⑷忏悔堕罪之依止上师。⑸解说续部之上师。⑹传讲窍诀之上师。这些上师均应恭敬,最重要的为三大恩师,即灌顶、讲续部、传窍诀者。
犯戒之方式:若思,“因我所需之法现己得至,我从今后其人不再作上师,不求不拜,不管恭敬之事,尤其是以嫉妒或嗔心衷心欺侮和诽谤,决定不再依止”,便是严重犯戒,心想即犯,不必动身口,其戒为十四条中最严重,很难忏悔清净。在密乘里本来有六种上师皆需恭敬在这里主要指最重要的三种上师,一.是给自己灌过任何一个密乘顶的上师。二.是讲幻化网等续部的上师;三.是赐窍诀的即讲大圆满之类修法的上师,这叫三大恩师。
在密宗里再三要求在没有依止上师之前应该首先要观察抉择,观察好后再依止。依止后无论上师有无功德都不能诽谤,不能生起嗔心欺侮,否则犯第一条戒,这也是十四条戒中最严重戒。如果犯此戒而舍去金刚上师的话想别处忏悔也没办法忏悔。因为密宗的忏悔方式是依靠金刚萨垛之类的本尊或依靠一种坛城,而观想时将本尊及坛城的主尊的本体就是要观想为自己的金刚上师,现在已将金刚上师抛弃了也就没办法忏悔了。并且从此传承也就间断了。密宗里特别是要着重于从金刚手到根本上师之间这些传承的清净。如果在此间有一个犯戒主要是犯此条戒的话,传承从此就受到污染,后面修这些法的众生也得不到任何成就。
在密宗说能否得到成就的主要因素就是对金刚上师的有无信心的差别,对金刚上师有上等信心就能得到上等的成就,有中等信心就能得到中等的成就,如果有下等的信心他也就能获得一个下等的成就;若根本没有信心的话他就根本得不到成就。所以对金刚上师不能诽谤,不能生嗔心不能起邪见。如果在自己不清净的现象外现时,也许会生起邪见,这时要将这些都看作自己的过失,要看金刚上师是真佛绝不会有这样的过失,这些都是我业力的现象,不论在实际上是否是金刚上师的过失,在修行时都必须这样做,因为要依靠金刚上师成就,不生起信心的话就没办法成就,在见到金刚上师的任何行为,见解有过失而生起邪见时都要这样对治。但在没有接受灌顶没有听法前不用这样,而应先观察,若有过失的话就是他的过失,不用将他的过失看作自己的过失,这时就可以不依止他。在《大幻化网》灌顶后续部颂词里就是二种誓言,一条是关于上师的戒,第二条是密不往外传,本来《大幻化网》中有很多其它的戒都没讲,却只讲了这二条,可见其特别重要,此中金刚上师戒更重要。
第二条,违背佛之教言:故意轻毁三藏、四续部之所诠,三律三学之所取所舍,如说佛说妄语是解脱之障碍,其实妄语非解脱障碍并去打妄语等等。又如说:佛说持戒得解脱,其实持戒亦得不到解脱。如此说、如此思、而不持戒,便犯戒。萨伽派的学者说犯别解脱戒和菩萨戒也属于此堕罪,另外,轻毁真善知识的教言也同犯戒。善知识的教言会有各种各样的,因为,要度化各种根器之所化生,所以善知识的教言中会出现前后矛盾似的,无关似的等等。若遇这类话的时候,虽然暂时不懂这名句的宗旨,但要看作度众生的方便,不能轻毁。
第三条,恨金刚弟兄之堕罪:
所谓的兄弟为具有如来藏的一切众生,其中主要的是入密乘者及一位金刚上师或一个坛城中同时或先后受过灌顶的道友。若以嫉妒心及嗔心、衷心恨密宗并末破密戒的道友,而且打骂,便犯戒,若不动身口,仅心里生气不算犯根本戒,但也有很大罪过。这条很容易发生,对此应该特别小心,人在一起如果全是圣众的话不会发生矛盾,否则不论是居士团体,还是僧众就会产生一些矛盾,以此就引起打架,吵架。其中在同一金刚上师前受灌顶或同一坛城里受灌顶的叫近金刚道友,近金刚道友之间如果生嗔打架吵架的话就不象是对一般金刚道友,而特别严重。所以咱们在这一次,前一次和将来会一起受很多灌顶,人与人在一起永远不生一点矛持盾不生一点嗔心是不易做到的事,如果因为咱们无始以来的习气能力太强无法控制而犯戒的话,就要立即忏悔,最好在犯戒的四小时之内忏悔,否则时间越长就越严重。
第四条:舍慈心。
对任何一个众生衷心舍慈心就犯戒。见到任何众生受痛苦时心里欢喜心或众生幸福不高兴。若任何众生害自己,因此而生嗔心,决定从今以后我若能度其众生也不度,心生此念即犯戒,不用动身口。这叫舍慈心,只要对任何一个众生起其念头即犯戒,不用对一切众生舍慈心,若舍慈心,若舍慈心同时也犯
第五条:舍菩提心。
曾为度一切众生发过无上菩提心,而现在退其心,不愿意成佛便犯戒。仅由心犯戒,不用动身口,如是舍愿菩提心,就破行菩提心。其戒中包括故意舍明点,若舍菩提心其罪过比犯别解脱戒的四根本堕罪还严重,因此,发过菩心之后千万不能退失。
第六条:讥毁自他宗。
自宗为大小乘一切佛法,他宗为所有处道之宗派。若无任何必要,以轻视及片面之心讥毁这些宗派就犯戒,上述有必要指出的是,为了把外道者,引入正法或小乘者引入大乘密宗,破他人的邪见,为护守自己的教义而以教理证辩论等等。除此外不能讥毁外道,何况佛教。若诽谤佛教其他宗派也有舍法的严重罪过,因为,整个佛法南北传,藏汉传均为佛陀的教言,为度各种不同根器的众生而说的,不仅佛教,外道也有十善等善事。所以不允许随便诽谤。佛曾发心度一切众生,那么,众生根器无数的,只用一种方便支度的话,这是很不可能的,因此这么多的法门就是佛度众生的善巧方便,由此我们把一切佛法都作为自己的依处,切莫互相讥毁,轻视,否则,自己造业堕恶趣。
第七条密义传外
所谓的外即非密宗的法器,不信密法者,未得任何灌顶者,若得某种灌顶,但未得圆满者:如只得宝瓶,未得密秘、智慧灌顶者,破誓言而不愿意忏悔者,退回密乘者,若闻密义便生起恐怖者。对他们灌顶或讲解密乘的深奥见解及修法,威仪。因此他们的心中若生恐怖及邪见便犯戒,密宗的教义为何不能外传,是否密宗有他人不可知道的过失乐!因为密宗讲诸法的究竟实相,这个实相与咱们众生的想法是很矛盾的,以众生无明幻觉的角度来见密宗一切不共教义、修法都很不正常似的,不过,以佛智慧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很合理的。一般人都很难理解其深广教义,而生不信心造严重之罪。所以特别注意保密,因此,这也是为了众生,绝不是密宗有什么他人不能知晓的过失。双身佛像及天灵盖金刚杵、铃等法器也不能让外人看见,也不能讲自己所得的密法,特别是大圆满的法,本尊的名号:所得成就之相。灌大幻化网顶时特殊宣说此戒,是故其戒也非常重要。
第八条欺侮自身。
因自身五蕴是本来清净五部佛的本体,其为密宗不共见解。因此不能把五蕴当作苦谛及集谛不清净之法。若执著蕴是不净之法而轻视及欺侮,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让它受苦,如服毒、截手足、切割指头、不吃不饮、不穿衣等等就犯戒。犯其戒的主因是把五蕴看作不清净之法,这个看法与密宗的正见矛盾,是故犯此戒。若不是轻视而为法苦修是不会犯此戒,也没有罪过。
《三戒论》所 说 十 四 条 根 本 戒
堪布 索达吉 译并讲授
内心诽谤或欺侮,以及扰心三上师,诸罪门中此最重,是故彼者初宣说。
善逝教言明取舍,上师已说自了知,若其轻毁行逆品,则成违教二条也。
若嗔总远近内友,恨嫉欺侮等三条。若思众生离诸乐,内心舍慈四条也。
非时若以染污心,故意泄精于众生,舍发菩提心五条,若谤寻道外道宗,
以及入道声缘宗,大道大乘宗六条。非器非圆非仪轨,失毁畏深五者前,
若密传说违七条。欺侮诋毁使生苦,五蕴五佛第八条。基道果性本清净,
生疑牵引即九条。虽然降伏十怨力,不伏仁慈即十条。分别衡量有无事,
离名等义十一条。不利引诱不护心,具三信众十二条。资具受用誓言物,
应时不依十三条。称快正后面讥毁,总分智女十四条。
《三戒论》为宁玛派大德班玛汪各加布着,其中包括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和灌顶仪轨。其中十四条根本戒是所有经灌顶而入密乘的瑜伽士必须受持的。
1.所嗔谤的对象是上师,自身也应具密乘戒。自从内心起嗔,诽谤、行为不恭敬、欺诳、污辱、打骂或以各种方式将上师的心扰乱使生嗔,界限为上师不承认弟子,弟子也对上师生嗔而分离,失去师徒关系,弟子不忏悔,上师也不接受(非指轻微者及忏悔者)。因为密乘证悟全靠金刚上师的加持,而且金刚上师与佛无别,所以这是众多罪中最严重的,故首先宣说此条。(三恩师指对自己灌顶的、传密法的或传窍诀的三种上师。其中三者具足的为三恩德上师,缺一或缺二的为二或一恩德上师。)
2.违背佛和上师言教:释迦牟尼佛有三藏十二部,密教有四续六续中已明确地开示了取舍,上师对你已讲,你已了知,反而违犯这些言教,一边轻毁一边相反而行,如说随他怎么说,我杀生堕地狱就堕地狱,或指上师已说此事能否作或上师让你作何事,你觉得上师有什么了不起,这样一边轻毁一边相反而行,为破戒。若行轻毁并反行逆品,二具则成违此条。若无轻毁不为全犯。如果佛和上师虽然已说而你却不知或因你愚痴未知佛和上师的本意而违犯,并非完全破戒,但也有一些过失。
3. 违金刚道友:如果嗔恨总的金刚道友(指所有的众生都是菩提的道友)、远的金刚道友(指一切入了佛门的众生)、近的金刚道友(指入了密宗的,不分内外续)、内的金刚道友(指同一坛城中一个上师灌顶传法的叫密乘金刚道友,若是同得四灌者更重),这里真正指对内友生嗔,似报仇之心,思维看他怎么样,嫉妒、诽谤或污辱等为犯。
4.如果不论敌友,对任一众生起心他远离安乐很好,内心舍慈悲心为犯。
5.非时以染污心故意泄露明点(有的解释还要轻毁)和对众生舍愿行菩提心。
6.外道指寻道者,寻白法者,即寻找比较好的道,他们也有善法,因为四乘最后都要变成密乘,故究竟对他们也有解脱的果,所以也不应以嗔心诽谤他们(也有的解释这里包括一切外道)。以及诽谤已入佛门的声缘宗派和入大乘道者。
7.对非器(指存邪见不信因果、非法器的)非圆(指灌顶未圆满的)非仪轨(指没有作过仪轨的)失毁(指入了密乘已破三昧耶戒的)畏深(指畏惧甚深法的)这五种根基的众生传密法的仪、器、行为和法的意义,犯第七条。
8.上师在灌顶时已介绍五蕴实际本性上是五佛,是本来清净的,而你入密乘后不但不相信反而轻毁这种密法之理,并以各种行为污辱自身,使五蕴生苦(断肢、燃身等),或以语言诋毁自身为不净等犯第八条。
9.基道果所摄的一切诸法本性本来是清净的,每一众生都有光明如来藏,以不离不毁的方式存在。若对此生疑,或认为这是不了义的说法,是为了引证某些根基的众生而讲的,究竟上是不清净的吧,就违第九条。
10.虽然已具足降伏十怨敌的能力,不但不降伏反而生一平凡的大悲心对其摄受,即违第十条。一般人无此能力,但也不能给他传密法,也不能用慈悲心摄受这类人,若有能力就应对他降伏,免其造业。
11.以一般因明的说法,用一般的分别念来衡量不可思议的法界,将胜义谛本来清净执为如同柱子等的有事或同石女儿一样的空性的无事,或反执为口可言心可思的法,则犯此条。法界实为不可言思,以分别念不可衡量的,这是佛的各别自证智,若表达的话,只有以不可言思,不可思议而说。
12.具有进心、意乐心和不退心这三种信心的众生本为法器,应当摄受。如果你有能力却不利他,不救度他,引诱欺骗他(如其求某法你却传另一法或以其他方式欺骗),不护他的信心,犯十二条。(但是否具足三信心需经五、六年长时观察)
13.对于密乘可以使用的资具(如金刚铃、杵、扎马、手鼓、佛像等)、受用的物品(如五肉五甘露)、誓言物(如会供、唱金刚歌、跳金刚舞等)应当用时而不享用,违此条。对此应分别根基,若根基不具足,则非应时,当以别解脱戒为主,对五肉五甘露等不能受用,仅可观想,修行很高者需用。应看哪种方式可对治烦恼。
14.称快指心里很不满意地在当面或背后讥毁诽谤总的或分的(某个)女人。
密乘十四条根本戒
堪布慈诚罗珠 开示
当然,在此十四条戒律的基础上,不同的灌顶又有不同的戒律,大圆满有大圆满特有的戒律,大幻化网有大幻化网特有的戒律,时轮金刚有时轮金刚特有的戒律。无论其他戒律如何,所有的戒律都是以此戒为前提的。上次我们根据荣森班智达的观点,讲了入密的五个次第,其中有两条都与戒律有关,第一是入于坛城而接受灌顶,第二是受戒。今天我们再次重申一遍有关受戒与护持戒律的问题。
现在在很多地方,灌顶极其风靡盛行,无论国内国外都是如此。只要何处有灌顶,就会招来许多欣然而至的信众。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灌顶之时却往往没有强调密乘戒,接受灌顶者也从未考虑过在灌顶之后还需要付出什么的问题。虽然灌顶有不可思议的重大意义,但是,如果在草率地接受灌顶后,不严格护持戒律,就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灌顶的结果也是有利有害的。因此,讲听密乘戒至关重要。
首先,无论在接受什么灌顶之前,都应当对与所接受的灌顶相应的戒律了了于心,反复权衡掂量,看自己是否能守护,如果有困难,就应考虑是否该知难而退。比如大幻化网有五条根本戒与十条支分戒,如果在了解之后,认为自己不能做到,就不要接受该灌顶。居士戒与密乘戒相比,其后果并不是那么严重,但我们在接受居士戒时,都要慎重地做出选择。对于密乘戒,我们就更应该谨小慎微。目前在汉地存在的严重问题就是,不但在灌顶之前不去了解灌顶的要求,在灌顶之后也不去过问。灌顶的目的,无非是令众生前往好的方向,这样作的结果,不但可能使自己枉费心机,而且有可能使灌顶的危害远远大于其利益。因为,如果对密乘戒一窍不通,就极可能失犯密乘戒,如果失犯密乘戒而不知忏悔,其后果也是让人触目惊心的。
别解脱戒、菩萨戒与密乘戒相比,虽然违犯别解脱戒过失很大,但与菩萨戒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如果违背菩萨戒,虽然也有极大过咎,但与密乘戒相比,也不足挂齿。密乘戒是三戒当中最严厉的戒律。所以决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学习密乘戒,并严格护持以绝后患。
但是,密乘戒也有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比如说,如果违犯别解脱的根本戒,从小乘的观点而言,就无法恢复。但从大乘的角度来说,在发菩提心的基础上,就完全可以恢复;如果违犯了菩萨戒,也可以在上师三宝前重新接受;而密乘戒不但可以在上师三宝前重新接受,而且可以自己观想佛菩萨以及佛的坛城,在所观想的对境前忏悔并接受灌顶,以弥补或者恢复密乘戒戒体。
涉及到犯戒,最忌讳的就是两个问题,第一是犯戒,第二是不忏悔。佛在小乘的经典中也讲过:有两种人是值得赞叹的。第一是根本不犯戒的人;第二是勇于忏悔的人。无论针对哪种戒律,都是这样的。但是,在最后的结果上,这两种人虽然都可以不堕地狱,但在成就的速度上却有着天壤之别。犯戒越多、所犯的戒条越严重,离成佛的距离也就越遥远。所以我们还是应当郑重其事,防患于未然。
如果严守密乘戒,其功德也是无法衡量的。入密者不必经历大乘显宗所说的三大阿僧祗劫的漫长时光,在即生当中就有可能获得普贤王如来的果位。就象坐飞机一样,虽然价格很高,还有严格的安全检查等等一系列的要求,一旦飞机失事,从高空上摔下来也只有死路一条。但乘坐飞机的速度,也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望尘莫及的。密乘戒也是这样,如果犯戒而不忏悔还净,必然堕入不得超升之机的金刚地狱。所以,如果不学密乘戒,而盲目地接受灌顶,是极其可怕的。现在很多居士认为,只要参加了灌顶仪式,就理所当然地得到了灌顶,其实不一定。当然,在这种无知的情况下,没有得到灌顶更好。如果得到了灌顶,却对密乘戒一无所知,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不论接受别解脱戒、菩萨戒还是密乘戒,都应当事先了解其学处,这才是理智的做法。下面对十四条戒律分别进行说明:
一、诋毁上师
这是十四条戒律中最严重的。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什么是上师。关于上师的概念,有些不同的提法。在很多密宗的论典中讲了六种上师:“一般引导誓言灌顶师,酬忏师与令解心续师,以及窍诀传承六上师。”其中引导师为引入法门的上师;誓言灌顶师为赐授灌顶的上师;酬忏师为忏悔罪业的上师;令解心续师为传授密乘续部的上师;窍诀传授师为传授修法诀窍的上师;一般传承上师为稍得法恩的诸大善知识。在大幻化网等续部的解释中也讲了这六种上师,但并没有说诋毁六种上师,都会有相同的结果。而各种观点的不同也正在于此。宁玛派虽然承认对此六种上师,都不能诋毁,但并没有明确地说,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会违犯此戒。
有的上师认为,诋毁这六种上师中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根本戒,他们的理论根据,来自于第六条根本戒,也即诋毁自他宗派。这里的“自”,也就是指自宗;“他”,也就是指显宗。他们认为:既然诋毁显宗的法都会犯戒,则诋毁显宗的上师也应该犯戒。所以,这些上师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都有可能会违犯此戒。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其理论依据并不是很充分。
另一种观点是以某些印度的大成就者和宗喀巴大师为代表的观点,他们认为:诋毁六种上师中的任何一种,虽然有很大罪过,但不会犯根本戒。此戒所指的上师,是指赐予灌顶、讲解密宗续部与窍诀的三恩德上师。
因此,归纳各大观点的共同之处,可以得出结论:诋毁三恩德上师是肯定犯戒的。在很多经论中之所以单独列出三恩德上师,至少说明诋毁这三种上师的后果,比诋毁其他上师更为严重。
不论观点如何,显宗的《律经》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是以最保守的要求为准绳的。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应参照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毁谤所有的上师,包括显宗的上师,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如果毁谤了任何上师,都应以违犯根本戒的要求来进行忏悔。在戒律方面,千万不要随意轻率,还是越保守越好。
对这些上师有何种行为就算犯戒呢?关于这一点,经论上比较明确,所以也就没有争执,大家的观点都是一致的。所谓“诋毁”,是指无论从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人品不好,没有学问等等;还是从出世间的角度,认为上师戒律不清净、没有智慧、没有禅定力等等,认为自己已经超胜于上师。犯戒的限度就是,如果认为自己该得到的法已经到手,从此以后可以不再理会恭敬上师,并打算与上师一刀两断。最严重的是以嗔恨心诋毁上师、轻侮上师、扰乱其心。违犯这条戒律不一定需要身语的行为,只要心中产生了念头,就算是犯戒,其他戒条不一定这样要求。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认为上师是有功德、有修证的,但是对我不公平,或者某些地方做得不尽人意。在上师让自己做某些事情的时候,自己不想做,继而产生嗔恨心等等,如果有这样的看法,虽然没有犯根本戒,但还是有一定的过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精勤修习,并获得了一定的成就,也会因此而间断的。所以应该翻然悔悟,励力忏悔。我们都知道,金刚道友之间有嗔恨心,都是很严重的,更何况是对境极其严厉的上师呢?大家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防微杜渐,千万不要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所以,为了预防犯戒,密宗三番五次地提醒大家,一定要在依止上师之前,再三地进行观察,以防止出现严重的后果。即使在显宗方面,虽然要求不是这么高,但最好还是采取谨慎的态度。在已经建立师徒关系以后,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无论上师如何显现,我们都只能看上师的功德,而不能观察其过失与不足。这也是目前汉地所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现在有很多缺乏智慧的人,一听说哪里有灌顶,就蜂拥而往。根本不去了解赐授灌顶上师的背景及人品,等到灌顶过后,很快发现上师的种种毛病,就不计后果地进行毁谤。该观察的时候如盲似聋,不该观察的时候却睁大双眼,吹毛求疵,就是颠倒的行为。这些都是缺乏常识、缺乏教育的缘故。所以,讲授密乘戒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无论哪一种戒律,犯戒的人必须精神正常。如果精神不正常,即使身口等作出违犯戒律的事,但因为心里没有这样的想法,就不算犯戒。
二、违如来教
1、必须建立在违背三种戒律(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的基础之上,违背其他经书上的内容,不能归于此戒条;2、必须是明知自己所做的行为会违犯戒律;3、必须是以毫无顾忌的轻视心态违越这些戒律,才算违背此戒。比如在违犯盗戒及酒戒时,如果明知偷盗不对,却满不在乎地认为:偷盗又有什么了不起,犯戒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或者认为:虽然佛陀在小乘经典中规定不能喝酒,但喝酒也不会阻碍解脱道,所以喝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等等。有这样的轻视心理,就算违背此戒条。如果没有轻视之心,比如,如果有人在想喝酒的时候,心想:虽然喝酒是不对的,但是酒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我实在抵挡不住诱惑,真是很惭愧。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喝酒,虽然违犯了别解脱戒,却没有违犯此戒条。但是,如果有轻视的念头,即使是别解脱戒中最轻微的戒条,比如过午不食,如果认为此戒并不可怕,继而胆大妄为,就犯此戒条。
三、嗔恨道友
宁玛派的观点认为:凡是入密乘者,都称之为金刚道友,都是犯戒的对境。而对在同一上师前接受灌顶的道友犯戒,其结果就更为严重。但是,作为道友必须具备密乘戒,如果对方已经失去密乘戒,就不属于金刚道友。
怎样作就算是犯戒呢?如果仅仅有嗔恨心,但是并没有打骂的行为,是不会犯根本戒的。但在嗔恨心的前提下,只要有打骂中的任何一种行为,都算犯戒。这里所指的骂,必须是在对方已经听见,并且了知自己在遭受辱骂的条件下,如果对方没有听见,比如耳朵失聪,也不算是犯根本戒。别解脱戒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犯妄语戒,也必须对方能够听见,如果对方听不见,也不算犯戒。
如果没有嗔恨心,只是出于利益对方的目的,就象母亲打儿子一样地打骂道友,就不算犯戒。
因此,犯戒的界限是:1、对境为密乘道友;2、对方具有密乘戒;3、明知对方是密乘道友及具有密乘戒;4、在嗔恨心的摄持下,并具备打骂的行为;5、如果骂对方,必须对方能听见并听懂。如果其中一个条件不具备,虽然有过失,但不算犯根本戒。
四、舍弃慈心
犯戒的对境为任何一个众生,而不是指所有的众生。也就是说哪怕仅仅是对一个众生舍弃慈心,都应当算犯戒。我们也知道,要对所有的众生都舍弃慈心是很难的。无论多么凶狠恶毒的人,都会有慈悲的对象,比如自己的父母、子女等等。所以,这里指的是任何一个众生。这条戒是比较容易违犯的,不能驾御自心的凡人,只要一冒火,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就会犯此戒条。
怎样算是舍弃慈心呢?如果发愿:即使我有朝一日能够度化他,能够利益他,也对他置之不理。或者是希望某一个众生远离一切快乐,恒时遭受痛苦,有这样的嗔恨心态就算舍弃慈心。平时吵架、打架,虽然会有暂时的嗔恨心,但不一定会这样发愿,只有极其下劣凶狠的人,才会有这种念头。
犯戒的界限有两条:1、对方是任何一个生命;2、不需要任何行为,只要有这样的发心就足够了。
小乘的经典中认为,生起一念贪心,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嗔恨心。因为他们认为:别解脱戒所禁止的杀生、偷盗、邪淫等等的根源,多数往往来自于贪心,而不是嗔心。大乘菩萨戒却认为,以一念嗔心所做出的行为,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贪心所摄持的行为。因为大乘的根本就是菩提心,而嗔恨心是与菩提心直接相违的。所以,在大乘中,嗔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弥天大罪。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的根本戒。修学过大乘佛法的人,比如:闻听过《入行论》或者菩提心修法、四无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体会,一般不会违犯这条戒。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一定要杜绝这种念头。
五、舍菩提心
胜义菩提心是不可能舍弃的,所以这里所指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具体地说,也就是愿行菩提心中的愿菩提心。因为,虽然舍弃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如果心中仍有为度化众生而成佛的想法,就不会犯此根本戒。但是,如果舍弃了为度化众生成佛的念头,就象一张纸被烧毁后,上面的字迹都荡然无存一样。所有的一切修持、一切努力,都随着这个念头的失去而烟消云散、土崩瓦解。如果因为懒惰或者遭受欺侮,比如自己本来一心一意地利益他人,却遭到他人的恶意中伤,就有可能万念俱灰地认为:度化众生太难了,我还是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吧。如果有了这种念头,就违犯此根本戒。
在大乘中并不忌讳盗、淫、妄等行为,在经书中有很多与此有关的公案,如果纯粹是为了他人,不含有丝毫的自私自利心,就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开许。《普贤上师言教》中也多次提到过类似的例子。行为上的犯戒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心,如果心里藏着自私心,一心只为自己打算,那么大乘佛法的根源就已经从根本上断绝了。舍弃愿菩提心来自于自私心,自私心越严重,就越可能放弃愿菩提心。
我执并不是最可怕的,在有了凡夫的我执以后,如果能发誓:我就是要去度化众生,我就是要去利益众生,无论我具有多大的能力,我现在就要去做,这就是很好的,所以我执并不可怕。如果藏在精进修五加行、努力放生背后的目的,不是为了众生得到安乐,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今生来世的善报。这种发心,在大乘佛教中就象毒品一样可怕。无论这种念头出现于何处,与其相关的一切闻思修行都会被染污殆尽。本来生起愿菩提心就不是易如反掌的事,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如果好不容易生起愿菩提心,却因此而化为乌有,是让人痛心疾首的遗憾之事。
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戒。如果因为一念之差,而同时违犯两种戒是愚不可及的。我们要知道,如果舍弃了愿菩提心,就如同磁盘被格式化后,所有的信息都不复存在一样。自己通过多年的闻思修行所建立的一切功德,都会随之而彻底坍塌、尽付东流。所以,一旦有舍弃菩提心的苗头产生,就一定要毫不留情地将其掐断,万万不可铸成大错。
六、诋毁宗派
也就是诋毁自他宗派。关于这里所指的对境,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自宗是指佛教,他宗是指外道。也就是说,即使毁谤外道也算违犯此戒。另一种说法认为,自宗是指密宗,他宗是指显宗。在自他宗派中,不包括外道。这两种说法中的第二种是正确的。
由此可见,此戒的对境,是指自声闻道至大圆满,所有大小乘的佛法,但不包括外道。
关于外道,经书中也讲过,众生的根器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趋入解脱的途径也是五花八门的。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信仰,强迫所有的人通通都来学佛教,学密宗。所以,如果没有度化他众的必要,是不能任意毁谤践踏其他宗教的。虽然不是犯根本戒,但却有着极大的危害。比如,如果在修密法的同时毁谤外道,本来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比如一两年内获得成就,却因为随意毁谤外道,而使解脱的时间一再拖延,十年、二十年,甚至拖至后世。
什么样的行为就可以称为诋毁呢?如果对某个教派具有嗔恨心,或毫无根据地信口雌黄,说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讲的,比如认为某部经典不是佛宣说的等等。当然,如果你有确凿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的看法,那么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上,说出你的观点倒也无妨。但是,如果随意言说诸如密宗并非佛所宣说之类的语言,即使他没有灌顶,没有趋入密宗,不会犯密乘戒,但也有很大过失。如果有了密乘戒,就无疑已经犯戒了。
诋毁他宗是否需要对方听见呢?有人认为,可能需要对方听见,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看到明确的根据。所以,无论在对方是否能听见的场合,我们都应当注意,不可诋毁其他宗派。绝对不可谤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论典是否属于对境的范畴呢?如果是正确的论典,比如《中论》、《入行论》等等,虽然属于论典,但其真正的含义与佛所说的没有差别,如果随意毁谤这些论典,说其见解是一派胡言等,也违犯此戒。如果只是开玩笑,则不会违犯此戒。对整个经论没有信心是不犯戒的,只要没有诋毁的行为就可以。显、密、净、禅都是正法,绝不可诋毁。
在犯此戒的同时,也犯了谤法的严重罪业,也就是同时有两条罪业降临在自己的相续中。大家务必要规行矩步,三思而行,切忌毁谤佛法!这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
所谓秘密,是指其他不了解密乘见解的人不能接受的,密宗不共同的观点、修法、行为。这样的做法并不是指密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缺陷和错误,害怕被他人了知。但众生的根基是不同的,在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向某些人透露密宗的一些超胜其他宗派的不共见解,反而会导致他人的反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往今来的历史也说明了这一点。一些深奥的法门在刚刚传播于世时,往往会遭受他人的误解。比如大乘佛法刚刚出世的时候,一些声闻道见识浅薄的比丘就竭力反对,认为大乘教法完全是标新立异,根本不是佛所宣说的;在汉地的禅宗刚刚诞生的时候,也是四面楚歌,众多的抱残守缺者都认为其见解纯粹是故弄玄虚;同样,在密宗刚刚出生于世的时候,也曾面临过个别显宗修行人的反对。在藏地也是一样的,中观应成派、时轮金刚、大圆满法刚刚流传于世的时候,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风霜雨雪,面临过重重叠叠的艰难险阻。“夏虫不可以语冰”,这正说明,由于这些新诞生的法具有不可比拟的独到超凡之处,才会高深莫测,让一般的孤陋寡闻、因循守旧者难以接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这些教法慢慢了解以后,就开始认同这些教法,也就对这些见解行为习以为常了。现在,有很多曾被大家争论不休的教派,在冲破种种障碍之后,都被公众所认可了,但是都必须经历一段过程。所以,他人的不认可,不但不能证明法本身的缺陷,反而往往是因为其本身的殊胜性所导致的。在与其根基不相应的情况下,就应该保密,不能随意向不明真相的人透露密宗的甚深见解与修法,这样就可以避免让这些人造谤法的罪业。反之,泄露秘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另外,在以下六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会违犯此戒:1、泄露秘密的对方必须是以上所讲的四种人之一;2、对方必须生起邪见;3、明知对方会生起邪见。如果因为自己事先没有料到对方会生起邪见,而对方却生起了邪见,也不会犯此戒;4、对方必须听懂;5、没有特殊需要。比如,传法对象中的大多数,都能严护戒律、依教奉行,只是个别人的根基还不太相应,在此情况下,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以考虑针对多数人而传授密法;6、所泄露的内容,必须属于密法不共同的观点、修法等。比如大圆满前行中的人生难得、寿命无常等等,不属于不共同的观点,如果他人对此生起邪见,就不算犯戒。
我们都没有他心通,不能对他人的想法洞若观火,只有通过别人的表情来判断对方是否已生起了邪见。这条戒虽然不是很容易毁犯,但是,如果随意对毫无密法基础的人讲说甚深见解,也有可能会犯此戒条。大家还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八、诋毁五蕴
密宗认为,身体是五方佛的坛城。一切都是清净的。如果有人认为,身体是不清净的、是无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坛城,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诋毁五蕴。戒律中认为,以手指供佛、绝食、过午不食等等都违犯此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守持八关斋戒,不能以手指供佛。为了佛法、为了修法而承受苦行,密宗也是极力赞叹的,密宗也有不净观的修法,无常的修法。
虽然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有一些矛盾,但根本的问题在于,如果持这样的态度:五蕴的本体虽然是五方佛的坛城,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却是由肮脏的血、肉、骨骼、皮肤、脓液等组成的,虽然这只是一种幻觉,但从眼、耳、鼻、舌所感受到的现象角度来看,的确是无常、是不清净的,修不净观和苦行也是佛说的方便。就不会犯密乘戒。
但是,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究竟、实相)的角度来观察身体,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种观点肯定是不了义的,是佛陀针对某些人的根基而言的,事实并非如此。这种想法已经与密宗的根本观点背道而驰了,在此基础上诋毁五蕴,摧残身体,则犯此戒。有关此戒的界限,在有些经书上讲得不是很明确,只是片面地宣讲苦行、自杀是犯密乘戒,但自杀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不一定。如果认为身体不是佛的坛城,在此基础上自杀,则违犯密乘戒。如果只是因为一时想不开而自杀,虽然有罪过,具备了杀死一个人的一半的罪过(因为不是杀他人,而是杀自己,所以不具备杀一个人的完整罪过。)但与犯密乘根本戒毫无瓜葛,所以没有犯失此戒。这是第八条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
这条戒律与第八条有相似之处。犯戒的对境也就是外境自身所摄诸法。密宗认为,无论外境,还是自身,都是本来清净的,是佛的坛城。所谓五蕴也就是五方佛。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的角度来观察,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是佛为了度化某些众生而采用的权巧之说,实际上并非如此。即使对这些观点持怀疑态度,也算是犯戒。
所谓怀疑包括两种怀疑,因明中是这样划分的:比如说,有为法是无常。针对这个立宗,进而产生两种怀疑。一、有为法是无常吗?也许是。二、有为法是无常吗?可能不是。如果对密乘的观点产生第二种怀疑,就会犯戒。在学密法之前,很多人对密乘的观点根本不懂,也就谈不上犯戒,只是在了解密乘的观点之后,继而生起怀疑,则违犯此戒。在没有精通密乘的观点之前,如果认为:虽然我现在对密乘的理论不能理解,但这是佛的观点,既然是佛的观点,就应该是正确的。在将来闻思了密乘的经典以后,我会慢慢明白的,就不会犯戒。只有在过分相信自己五根的前提下,将自己所感受的幻觉执为万法的本来面目,随意解释佛的本意,排斥密乘的见解,则必然犯戒。此为第九条根本戒。
十、不度恶者
犯戒的对象即恶毒者。包括 “三宝上师怨敌二,破誓退密反抗者,入聚会列害众生,成具誓敌唯造罪,以及三恶趣众十。”对于这十种有情,如果具备了度化的能力、条件,却没有付诸实施,就算犯戒。象我们这些一般的凡人,根本没有度化他众的能力,佛也不会勉为其难,强迫我们去度化,所以,这不是针对我们而言的。
但也并不是说我们绝对不会犯此戒条。对于伤害金刚上师、毁灭佛法,伤害很多众生的人,我们虽然没有能力度化,但必须在表面上远离他们,也就是说在身语方面不能亲近他们。当然,心里还是应该发菩提心。在菩萨的境界中,虽然这些人造作了种种恶业,但并不是敌人,而是可怜的大恩父母。所以,决不能从心底里舍弃慈悲。如果不但没有度化,而且在外表上也与他们十分亲近,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
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是为了保护佛法和众生的利益,使他们改邪归正,而与这类人有身语方面的接触,则没有罪过。
此戒有两个层次,第一、是针对具备降伏能力的成就者而言,如果没有度化恶毒者,则为犯戒;第二、是针对普通的学密者,如果对十种恶毒者在表面上也与他们融洽相处,亲密无间,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这是第十条根本戒。
犯戒的对境为空性。刚才我们所讲的第九条的对境是本净光明,是从现象的角度而言的。这里所讲的空性,是与中观应成派,或与般若波罗密多所抉择的空性比较接近的大空性。如果以普通的逻辑,也即因明中所讲的逻辑,去推导远离一切戏论、不可思、不可言的大空性,最后得出结论说:所谓的空性,并不是远离一切戏论的,而是象小乘所抉择的无我,或者中观自续派前期所抉择的单空等等,则犯此戒。这并不是要求我们必须精通或者证悟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如果不懂则不会犯戒。这是第十一条根本戒。
十二、令信士厌
也即遮止他人的信心。犯戒的对境即是对三宝,特别是对密法具有信心的人。通过一些手段,比如口中言说不中听的语言,以身体奋力殴打等等来侮辱他人,以达到阻碍他人信心的目的。使其心生厌烦,退失信心,离密乘道,则犯此戒。
违犯此戒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对境为有信心的众生;2、必须是为了阻碍信仰,令其退失信心而故意采取手段。如果没有动机,只是在无意间使他人对大乘法等生起厌恶,不算犯戒;3、仅仅有发心不会犯戒,必须有身语的行为;4、他人退失信心的结果已经成立。
正常的学佛者一般不会犯此戒,但是,因为教派之间的争斗,偏袒之心极为增盛的人有可能会违犯此戒,所以还是应该引起重视。这是第十二条根本戒。
十三、不受圣物
所谓圣物,也即誓言物。誓言物有两种。一、受用誓言物;二、使用的誓言物,如铃杵天灵盖等法器。如果认为受用誓言物极为肮脏,或者认为使用铃杵、手印等是多此一举,实际上并不需要,只须修行即可,在此念头摄持下而拒绝誓言物,就会犯戒。
象酒、肉等饮食受用,在修证没有达到一定境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绝不能肆无忌惮地饮用和食用。会供的时候,对待酒类,只须用手指沾在酒里,然后涂在嘴唇上;对待肉类,也只须吞服象苍蝇腿的体积一般大小的肉。虽然从世人的角度来说,这谈不上是喝酒吃肉,但却足以表示已经接受誓言物。即使密宗,也非常反对随意享用誓言物。象铃杵天灵盖等法器,作为密法修行人,平时可以供在供桌上,即使没有这些法器,只要你没有拒绝的态度,也不算犯戒。
密宗所特有的甘露丸,虽然是用各种药材制成,但其中也包含了受用誓言物的成分,包括莲花生大师等持明者的甘露。一般人在特定的时间,比如会供时接受甘露丸,就可以表示接受受用誓言物,也就不会犯此戒条。
誓言物的接受方式是随接受人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有两种人可以不正式接受誓言物:第一种是初学者,即还没有能力接受誓言物的人,对他们就不必强求;第二种是修行已经达至顶峰阶段的修行人。在他的境界中,肉和甘露与糖、水果等都是等同一味,没有分别的。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接受誓言物。而处于两者之间的修行人,就应该接受誓言物。
之所以要接受誓言物,其目的是为了强行推翻我们从无始以来所建立的清净与不清净的分别念,通过此举接受本来平等的观念,对修行能起到促进的效果,最后达到证悟大平等的目的。作为初学者,因为接触不到诸法的本来面目,根本无法了知万法的本性。但是,如果执着于自己的感官,认为受用誓言物不仅仅从现象而言,其本体也是不清净的,就已经与密宗的观点大相径庭,所以就会犯戒。这是第十三条根本戒。
十四、诋毁女性
犯戒的对境:是指所有的女性。因为,在末法时代,以各种身份度化众生的度母、空行母等比比皆是。与男性相比,女性当中所占的比例更大。在任何场合,都有可能出现空行母的化身。如果随意毁谤整个女性,就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毁谤了金刚亥母、白度母、作明佛母等佛的化身。
犯戒的界限包括四个条件: 1、对方是所有女性。虽然毁谤一个女性,但必须建立在指责所有女性过失的前提下;2、具有言说过失的动机;3、毁谤的内容是所有女性的过失;4、对方必须听见。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即犯第十四条根本戒。
此十四条根本戒是密宗最基础的戒律,凡是密法的修行人,都必须对此戒律恪守不渝,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小心翼翼地护持此戒。如果违犯,就应当悬崖勒马,尽快忏悔。虽然忏悔的方法五花八门,但金刚萨埵的修法是最普遍、最殊胜的(其具体修法,在即将整理出的加行修法中有详细说明。)借助于该修法,在具备四力的情况下,洗心革面,悔过自新,就能将功折罪。无论犯了多么大的罪业,都能彻底忏悔清净。这也是密宗超胜之处的具体体现。要学习密宗,必须接受约束,然而,你的回报也是不可估量的。
犯失密乘戒的界线与忏悔清净的方法
堪布慈诚罗珠开示
在讲密乘戒的时候也曾经提到过,密乘戒的优点,就是在犯戒之后可以不断地重新恢复。恢复的时候,也不一定需要上师在场,只需通过观想,便可恢复戒体。
7、每一种戒条都有特定的忏悔时间界线,如果超过这一时点,就再也无力挽回犯戒的事实。这时除了励力恢复,便别无它途,否则,就只有在无数个来世中抱恨终天了。与四条标准不同的是,在犯戒之时,以上的七条标准不一定要完全具备。比如,第三条身语犯戒界线,与第四条意识犯戒界线的要求就不可能同时具备。但无论是四条还是七条标准,只是划分方式不同而已,其内在含义并没有太大差别。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所有条件,其犯戒的程度就会十分严重。综上所述,三戒中的每一戒条都有各自的细微条件,如果不具备所有细节,则虽然有罪过,却不会犯根本戒。如果我们能够详细地掌握每一戒条的所有界限,能够精确地把握犯戒的尺度,就能更便于取舍,以免因无知而铸成大错。
第四为对治力,为了清净罪业所做的任何一种善事,包括念金刚萨埵咒、磕头、放生等等,都统称为对治力。
按照这个道理来推论,末法时期的人也应该念诵四十万遍百字明,但因为百字明音节较多,念诵时间太长,要想完成四十万遍具有一定难度,所以就没有这样严格要求。即便如此,如果能够认认真真地念诵十万遍百字明,也肯定能清净包括没有受戒之前造作杀盗淫妄的罪业,以及受戒之后犯失密乘戒在内的所有罪业。
虽然以禅定清净罪业的方法有很多种,但这里只简单地介绍了金刚萨埵修法的重要性及殊胜意义,具体的修法大家可以参照有关法本。
同样,为听法的人提供闻法场所、住宿之地、生活资具;刻印经书,这里所说的经书,包括大小乘的所有经典;以及思维四谛、中观等等在内的佛理,都属于伟大行为的范畴。
以上所介绍的清净罪业方法,是宁玛巴的一代高僧——荣森班智达将密宗续部中所提及的相关内容汇集整理而成的。我只介绍了其中起点不高、易于实施的部分,还有很多其他方法,就要求必须有生起次第与圆满次第的基础,作为初学道的修行人,即使依样画葫芦地去作,也不一定会起到很好的效果,所以就暂时没有为大家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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